诉讼离婚需要哪些材料

感情分析

  1、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;
2、双方户口簿、身份证;
3、双方所在单位、村(居)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;
4、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;
5、离婚协议书。
6、其他必要材料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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