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六年分手了能要求赔偿吗

失恋挽救

  可以要求赔偿。
【法律依据】
可以要求赔偿。【法律依据】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六条,有下列情形之一,导致离婚的,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:(一)重婚的;(二)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三)实施家庭暴力的;(四)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在解除同居关系时,双方都应该按照正常途径进行分手,但是由于一些特殊原因,也会造成对财产和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出现争议。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还没有结婚或者已经分手了,就不能再要求对方承担任何责任。如果你们是因为感情破裂而分手,那么即使提起诉讼也只能向对方索取补偿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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