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诈骗后补借条就无法定罪吗

挽回女友

  文化生活 导读:第一类:口头说辞,没有借条和借据的;第二类:有借条,但是在借据上双方协商一致,并且约定高额利息的;第三类:有借条和借据或者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;第四类:由债务人事后书写的大额借贷欠条的,其借条效力一般要大于先前所写的小额借条。
被骗后有借条的案例 同事会借钱,自己却没发现。
单纯的她一知道朋友急用,就毫不犹豫的转账,为此还赔上了自己的定金。
回到家后,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,最终,法院查明这笔钱属于诈骗款项,判决对方返还给原告。
近日,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“口头借款”引发的纠纷案件。
2022年9月底,被害人李某与被告人刘某相识,之后两人成为好友。
2022年2月初,刘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李某借款10万元,并承诺3个月内归还。
当天下午,李某通过手机银行分两次将10万元转入刘某指定的银行卡中。
随后几天里,刘某又多次找李某借钱,均遭拒绝。
2022年4月8日晚,刘某再次找到李某,称需要借款20万元,李某仍然表示拒绝。
刘某见状便谎称自己可以帮忙办理信用卡套现业务,并提供了虚假的身份证复印件、收入证明等材料。
李某信以为真,便将20万元打入刘某指定的银行卡中。
次日早晨,李某醒来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已经被冻结,意识到自己被骗后立即报警。
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,迅速展开侦查工作,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。
2022年1月17日,刘某在广东省惠州市落网。
法院认为: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
鉴于被告人刘某具有坦白情节,依法从轻处罚。
根据被告人刘某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,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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