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次离婚还有冷静期吗

情感咨询

  第一次起诉离婚,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。第二次起诉还是会判决不准予离婚。如果第三次起诉仍然没有改变结果,那么就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,并且无和好可能,应当准许离婚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规定:
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。
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

标签: 情感咨询